Policy Observatory
聚焦人工智能、网络视听、平台与数据安全、版权及知识产权保护。
发布机关
国家广播电视总局
系统规定微短剧分类、备案公示、发行许可、制作播出、人工智能标识、版权保护与平台责任,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。
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宣传部
围绕AIGC全链条应用、城市与文旅IP开发、视频生成补贴、产业集聚和多语种海外传播提出专项支持。
国家广播电视总局
以“五个一批工程”推动时代主题、传统文化、地域特色、现实生活和国际传播方向的精品项目孵化与传播。
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
支持AI+微短剧中试基地、创作智能体、算力使用、精品内容、人才培养、版权保护和海外发行。
国家知识产权局
聚焦AI漫剧快速发展中出现的内容授权、改写边界、训练使用与原创作品保护问题。
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、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、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、北京市广播电视局、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
布局高质量内容生成、影视后期、共享技术平台、视听数据集、场景应用和复合型人才,建设AIGC视听产业生态。
国务院
推动人工智能与科技、产业、消费、民生、治理和全球合作等重点领域广泛深度融合。
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
规范文本、图片、音频、视频和虚拟场景等生成合成内容的显式与隐式标识。
国家广播电视总局
围绕微短剧创作提升、分类分层审核、上线备案与平台责任提出管理要求。
国家广播电视总局
推动微短剧与文旅、法治、科普、经典、品牌和非遗等领域结合,形成新场景、新模式与新业态。
国务院
规范网络数据处理、个人信息保护、重要数据安全、跨境提供和平台主体责任,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。
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教育部、科学技术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
明确面向境内公众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时的训练数据、知识产权、个人信息、内容安全、标识与算法备案要求。
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
规范文本、语音、图像、视频和虚拟场景等深度合成服务,要求落实身份认证、内容审核、安全评估和显著标识。
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
规范生成合成、个性化推送、排序精选等算法服务,明确内容治理、用户权益、算法备案与安全评估责任。
国务院
明确经营性与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许可、备案、信息安全和内容管理基础要求。
政策内容由人工维护,发布日期以发布机关原文为准;页面摘要不构成法律意见。